一、指導單位: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莫拉克重建中心 二、主辦單位:排灣中會重建關懷站 三、協辦單位:排灣中會長原教會 四、參加對象:遷入百合園區之部落青少年、青年。 五、活動時間:前置作業:102年1月10日-102年1月30日 實施期程:102年2月 1日-102年4月30日 六、活動地點:長治百合--長原教會 七、活動聯絡人:林梅蘭傳道師 八、活動目的: (一)教會開拓時期,開設「青少年樂器教學」青少年爵士鋼琴、民謠吉他密集教學集訓班,強化願意投入、付出、認同在教會的團契生活。 (二)進入心靈與音樂的園地,讓教會成為安靜學習也是敬拜的地方。 (三)長治百合部落族人居家重建過程中,需透過教會陪伴策略,藉音樂樂器學習,並連結資源,避免與預防部落家庭弱勢遷移之族群被邊緣化。 九、參與人數:合計 136人次 2/5 | 6人 | 2/28 | 8人 | 3/14 | 7人 | 3/28 | 4人 | 4/16 | 7人 | 2/7 | 8人 | 3/5 | 10人 | 3/19 | 7人 | 4/2 | 6人 | 4/18 | 6人 | 2/19 | 7人 | 3/7 | 6人 | 3/21 | 5人 | 4/9 | 8人 | 4/23 | 7人 | 2/21 | 8人 | 3/12 | 8人 | 3/26 | 4人 | 4/11 | 7人 | 4/25 | 7人 | 十、執行記錄與心得報告: (一)課程執行以每週2日週二、四晚上7:30~8:30(國小)、8:10~9:00(青少年)學員人數:國小5位、國中4位;教師1位、助理1位(協助吉他課程練習) (二)教學方法採合班及一對一、一對二教學;老師帶學員或由諳熟初階樂理、彈奏法的學員帶領初學者上課。 (三)課程內容:樂理、鋼琴、與吉他彈奏練習。 十一、活動評估與課程講義摘要 (一)、課程講義的調整: 由於在實務教學評測學員年齡、樂理認知、學習能力後評估,當下處遇將原定教學講義之課程設計,在授課進度和課程內容深淺度再做一番調整,以務求切合學員的學習果效。 (二)、活動評估: 1.除了樂理教學是全員到齊一起授課之外,進入到樂器練習階段,因學員年齡層從小一到國三,故在每一次教學上必須區分二個時段,前一小時是小學生時間,後一小時是中學生時間,這是在教學上對於在表定學員學習的時間上,自然就壓縮了各個年齡層的學習時程。這是出乎在事前計劃之外沒有預估到的情況,也是給予下次再辦相關學習課程的一次美好經驗。 2.課程結束後的後續培育是很重要,為教會培養司琴同工,必須能夠有專任鋼琴老師一對一教授,因此,在本課程進入到期中評估時期,既萌生「跟進教學培養」的銜接教育。接續下來,就這次學習學員中提出一、二位學員,就後續培育事宜,提交「教會事工籌備委員會」來討論如何負擔培育司琴的事宜。 十二、使用經費說明 (一)經費來源:總會補助30,000元本會自籌13000元 。 (二)經費支出使用說明如下: 總會經費使用 | 教會自籌費用 | 科目 | 實際支出 | 說明 | 科目 | 實際支出 | 說明 | 講師費 | 16,000 | 1時×20堂×800元 | 講師助理 | 10,000 | 1時×20堂×800元 | 印刷費 | 3,507 | 教材、講義、琴譜、詩歌練習本影印 | 設備費 | 3,000 | 吉他1把 | 文具費 | 3,013 | 筆、音樂簿、橡皮擦 五線譜活頁紙、墨水匣 | | | | 材料費 | 5,000 | 樂器耗材 | 雜支費 | 1,600 | 礦泉水、點心等 | 合計 | 30,000元 | 合計 | 13,000元 | 【活動相片紀錄】 |